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贵州医科大学于2024年10月25日对药学院标本馆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YGK20241025-01进行了校内招标,并按规定程序完成了开标、评标工作,确定了第一中标候选人。然而本项目中品目一及品目二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鼎信实业有限公司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未履行合作义务。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现作出如下决定:
1.废标决定:取消河南鼎信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品目一及品目二的中标资格。
2.后续处理:重新组织本项目品目一及品目二招标。
特此公告。
贵州医科大学设备管理处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