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我校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罗俊副校长出席并讲话,各二级学院、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由设备管理处处长李龙主持。

会上,李龙就2021年5月学校开展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普查及2021年9月实验室安全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列举了10月24日15时54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一实验室发生爆燃,共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实验室安全事故。李龙就今后实验室安全工作如何开展提出6点意见和建议:1、提高认识,党政同责;2、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三级责任制;3、逐步配备实验室安全实施;4、加强实验室安全督查;5、加强实验室安全培训,特别特种设备的使用培训;6、加强教师、学生进实验室前的安全培训。
各二级学院、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就实验室安全问题做交流发言。

罗俊强调,实验室安全与生命息息相关,近年来设备管理处一直在积极努力地推进学校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开展,也做了大量工作;但实验室安全仍任重道远,不容忽视,近年来全国各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频发,须随时提高警惕。
罗俊指出,参会人员都是各二级学院、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验室安全工作须党政同责。在今年5月和9月开展的实验室安全普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请各二级学院、重点实验室高度重视,认真自查进行整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无法处理的、需要配备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的,向设备管理处提出申请,学校将大力支持;对于特种设备须持证上岗的,由设备管理处与后勤管理处特种设备管理科联系,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对于实验室存在的生活、学习、工作混用的现象,要求及时作出整改。
罗俊最后强调,切记实验室安全无小事,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为缺乏责任心、不作为造成的,要求各二级学院党政同责、党政同心,要高度重视,共同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安全责任意识的培训,设备管理处要不定期的做好全校实验室安全培训工作,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员工都要求进行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的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设备管理处今后将会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检查和抽查,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党政领导干部有推诿的,将如实上报学校给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