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院部:
为加强我校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防止学校安全事件与事故的发生,按照公安部发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通知如下:
各使用单位与部门按照《贵州医科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定专人申请、领用(申请领用人员须熟悉有关危险化学品的专业知识)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配备防爆柜等存储设备,到实验室后要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双人负责监督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落实台账记录等。
各使用单位与部门对照《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名录》(见附件1)、《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见附件2),填写《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4)。将填写完整的使用申请表先以邮件方式发送到设备处物资供应科指定的邮箱,得到供应科的确认回复后,凭部门负责人签字与加盖公章的纸质申请表送到设备处物资供应科备案后方能领用。
各使用单位在日常管理中要进一步加强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认真填写《易制毒危险化学品试剂使用台账》(见附件5)、《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试剂使用台账》(见附件6)。我们将会不定时抽检。
联系人:何明辉
联系电话:86908968、18984802280
QQ邮箱:495133868
附件1:《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名录》
附件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
附件3:《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使用申请表》
附件4:《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申请表》
附件5:《易制毒化学品试剂使用台账》
附件6:《易制爆化学品试剂使用台账》
设备处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