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3-10-15 点击数:
根据工作需要,设备处今后将规范采购申请或报告的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采购申请或报告内容要写明项目名称、预算金额、申购理由,经费来源;
2、要求有本部门公章、部门负责人签字及院领导意见。
3、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设备处
二O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贵州医科大学设备管理处 电话:0851-6908783 邮编:550025